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1/12 11:42:16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有关高校:
根据我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2018年我厅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共同选派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和管理人员赴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研修学习。现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左右优秀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6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5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10人;“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若干人。
二、选派范围
我省高等院校正式在编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三、国外留学单位
(一)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成班派出项目
1.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2.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3.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4.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详见附件5
四、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高校承担20%。各校的配套资金按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进行核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由我厅汇总核准后统一拨付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账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五、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指导申报人员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有计划地进行申报。
2.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工作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张笑 关煜平
电话:0371-69691013/69691081 传真:0371-69691768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809室
邮编:450018
附件:1.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报指南
2.地方合作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3.地方合作项目-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4.地方合作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5.地方合作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6.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报指南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博士后: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其中,邀请(派出)时间应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间。
3.外语水平需达到《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应为我省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三、选派流程
(一)4月1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
(二)4月1日至4月15日:申请人网上申报,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一份。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6)要求准备一套纸质申请材料。
(三)4月16-17日:各单位向我厅提交带文号的推荐公文、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发送至hngplx@126.com邮箱
(四)5月至7月:评审。
(五)8月:公布录取结果及拨付配套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各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各单位。
四、评审、录取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附件2
地方合作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英语教学改革,提高高校英语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更好地适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合作开展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国外合作方
南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建于1862年,英国顶尖高等学府,英国常春藤名校联盟“罗素大学集团”成员,世界大学联盟成员,SES-5成员(2018年度QS世界高校排名第102名,TIMES英国大学排名第15名)。强项专业包括:工程学、艺术设计、法律、社会科学、医学、自然科学及生命与健康科学。教育学排名为全英第11。
(二)选派范围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我省面向省内高等院校进行选派。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我省当年选派计划。
(三)学习安排
学习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模块选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课堂实践、调研考察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学习安排主要为:语言和文化强化课程;英语教学法相关课程;学术论文发表与写作课程;语言课题研究;提交学习报告。
二、选派计划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二)选派规模:约6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及相关人员;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三)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四)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五、选派流程
(一)1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宣传、组织申报。
(二)1月5日至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一份。
(三)1月16日前:各单位向我厅提交带文号的推荐公文、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发送至hngplx@126.com邮箱。
(四)2月至4月:评审。
(五)4月:公布录取结果、拨付配套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各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各单位。
六、评审、录取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二)派出时间为2019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附件3
地方合作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
一、项目简介
为加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的业务、语言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地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吸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以下简称UBC)合作开展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国外合作方
UBC始建于1908年,是加拿大着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环太平洋大学联盟(APRU)成员,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历史最悠久的大学。2018年度QS世界高校排名第51位,加拿大第3位;2018年US
News全球大学排名第27位,加拿大第2位。根据2017-2018年度QS专业排名,该校教育专业居全球第19位,加拿大第2位。
(二)选派范围
本项目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省区选拔。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我省当年选派计划。
(三)学习安排
学习方式主要为教学观摩、集中授课、专题研讨、课程设计、录制微格教学视频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课程安排主要分为六部分:沉浸式教研观摩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实践课;语言技能课;自选课题;学习反思。
二、选派计划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二)选派规模:约5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因本项目专业限制,以下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兽医学、英语;
(三)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四)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五)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五、选派流程
(一)1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宣传、组织申报。
(二)1月5日至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一份。
(三)1月16日前:各单位向我厅提交带文号的推荐公文、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发送至hngplx@126.com邮箱。
(四)2月至4月:评审。
(五)4月:公布录取结果、拨付配套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各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各单位。
六、评审、录取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二)派出时间为2019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附件4
地方合作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高等学校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合作开展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一)国外合作方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是新加坡政府建立的一所顶尖学府,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南洋理工学院,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2018年度QS排名世界第11位,亚洲第1位。其国立教育学院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科研院于一体,是新加坡唯一的师资培训学院。该学院与国内多家机构及着名高校开展合作,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及经验。
(二)选拔范围
本项目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省区选拔。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我省当年选派计划。
(三)学习安排
该项目2018年遴选和录取,2019年派出。2019年课程内容主要围绕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开展,同时包含大学综合管理相关内容,将分三期分别组班。
学习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留学人员将有机会听取有关高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观摩实习。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二)留学专业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
(三)留学国别:新加坡
(四)选派规模:约10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为有关高等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处现岗部门负责人,或目前正在从事人事管理、教务教学、科研管理或高校国际化工作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职级为副处级以上(含);
(三)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五、选派流程
(一)1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宣传、组织申报。
(二)1月5日至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一份。
(三)1月16日前:各单位向我厅提交带文号的推荐公文、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发送至hngplx@126.com邮箱。
(四)2月至4月:评审。
(五)4月:公布录取结果、拨付配套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各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各单位。
六、评审、录取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二)派出时间为2019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附件5
地方合作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经研究,我省计划选派省内高等院校从事理科、工程、农学、医学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以成班派出方式赴国外开展为期6个月的教学法学习。
(一)留学专业和单位
1.理科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数学和地理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始建于1908年,是加拿大着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环太平洋大学联盟(APRU)成员,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历史最悠久的大学。2017-2018年度QS世界高校排名第51位,加拿大第3位;2018年US
News全球大学排名第27位,加拿大第2位。根据2017-2018年度QS专业排名,该校教育专业居全球第19位,加拿大第2位;
2.工程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以上专业除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方向仅为丹麦奥尔堡大学可接收外,其余专业两校均可接收);
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丹麦,奥尔堡大学(Aalborg
Universitet);
渥太华大学成立于1848年,是北美历史最古老、规模最大的双语(英语与法语)教学的大学。以高质量的教育与科研闻名,是加拿大顶尖研究型大学组织U15成员之一,在加拿大研究型大学中排名第七;
奥尔堡大学正式成立于 1974
年,是排名世界前2%的大学,被泰晤士报评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年轻大学之一,其理工医学科研和教学均为学校优势领域。奥尔堡大学是一所关注创新和创造力的大学,以基于问题的学习和科研的学习方法为特色,又称奥尔堡模式,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项测评中被评为接近最优学习过程的一种方法。这一问题式学习(PBL)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奥尔堡大学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问题和项目学习研究中心;
3.农业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农场管理、农业经济学、农业商务、园艺学、农业生态学、土壤学、动物学、植物/动物遗传学、植物/动物传染病学、农业环境、兽医学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留学国别及院校:新西兰,梅西大学(Massey University);
梅西大学成立于1927年,是新西兰最大的一所教育和研究学府,也是新西兰唯一一所真正的全国性大学,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火种采集地。下辖商学院、科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五所学院。梅西大学在商学、兽医、农业科学、工程、航空和艺术等学术研究方面极为出色。梅西大学以综合学术研究水平位居亚太地区百强名校之列;
4.医学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校从事基础医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免疫学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留学国别及院校: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是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西木区的一所公立研究大学,建于1919年,是美国最顶尖的综合大学之一,曾先后有5名教授和5名校友获得诺贝尔奖。2017-2018年度QS排名世界第33位,全美第16位,医学专业排名世界第七位;
(二)选拔范围
本项目面向全国西部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省区进行选拔,我省面向省内高等院校进行选派。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我省选派计划。
各单位应采取集中推荐原则:各单位确定1个专业方向,申报人数应为3-5人。
(三)学习安排
1、国内学习:
出国前,将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为期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课程涉及教学法理论与实践、课程设计、教学技术手段、教学前测及后测等。
2、国外学习:
学习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模块选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课堂实践、调研考察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学习安排主要为:教学法理论与实践;教学实践及设计;课程观摩、研讨及讲座;英语强化及提升。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二)留学国别:加拿大、丹麦、新西兰、美国;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理科、工程、农学、医学类申请人应为各项目合作省区高等院校(不含高职类院校)一线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三)理科、工程、农业、医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四)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五)注意:个别项目实际派出国家有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如不能接受调整,建议暂不申报。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五、选派流程
(一)1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项目宣传、组织申报。
(二)1月5日至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一份。
(三)1月16日前:各单位向我厅提交带文号的推荐公文、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文档发送至hngplx@126.com邮箱。
(四)2月至4月:评审。
(五)4月:公布录取结果、拨付配套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相关材料在各校配套资金到位后转发至各单位。
六、评审、录取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再次评审,并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二)派出时间为2018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附件6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必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请人员必交,申请成班派出项目人员不需提交)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请人员必交,申请成班派出项目人员不需提交)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推选单位重点推荐函(申请以成班项目派出的“双肩挑”人员必交)
9.教学简历(申请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类、工程类、农业类、医学类及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必交)
10.身心健康证明(申请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必交,由所在单位出具)
11.其他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免予评审直接录取所需材料,详见第三条“材料说明”)
二、非必交申请材料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在研材料
3.论文首页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三、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邀请(派出)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并明确派出及回国的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工作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6.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着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须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推选单位重点推荐函
推选单位重点推荐函应包括具体推荐理由、申请人目前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占全部工作的比重。应使用学校正式文头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教学简历
教学简历应主要讲述教学经历,应包含近3年教授的课程名称、课时量、课程性质、课程简要说明等。
10.身心健康证明
身心健康证明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原件提交至受理机构,无需上传至信息平台。
11.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
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申请免予评审直接录取所需材料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作为直录材料。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13.在研材料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14.论文首页
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