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2017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7/6/21 16:36:54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校内各院系单位:
接省教育厅文件(教外办[2017]418号),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补充推荐2017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汉办[2017]264号),为满足海外孔子学院(课堂)需求,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组织补充推荐2017年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大中小学校遴选符合岗位要求、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教师。为了提高我省汉语国际推广水平,扩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规模,锻炼培育一支跨文化交际能力强、懂国际先进教学理念的国际化师资队伍,为深入实施“中原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
请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并由主管校长在《申请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属教育局管辖学校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加盖教育局公章),于6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推荐信及合同制教师的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至省厅国际处/汉办(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7月上旬,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我校报名申请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2日,请各推选单位为推荐教师写出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并注明单位同意申请国家公派教师,推荐信请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另:由系统原因,附件暂时无法上传,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及时与负责老师联系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包括: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2、补充招聘2017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
联系人:陈新
电 话:0371-65502663
地 址:郑州师范学院行政楼41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