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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举办2009年“新春诗会”活动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08/11/11 0:00: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各系(部)、处(室):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彰显中华诗歌语言无穷魅力,陶冶师生艺术情操,提升学子文学品味,营造高雅文化氛围,共建和谐精神家园。学校决定由宣传部、校语委、团委共同举办郑州师专2009年“新春诗会”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法

活动以选拔赛方式进行。

1.初赛:各系(部)、处(室)对报名选手进行选拔,推荐本部门的优秀选手(老师、学生)参加复赛。

2.复赛:由宣传部、语委办、团委对推荐出来的选手进行复选,复选胜出的选手参加学校2009年“新春诗会”

二、活动要求

1.各系(部)至少报2个节目,处(室)报一个节目,表现形式不限。

2.诗歌题材不限,但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

3.参赛诗歌配乐、伴舞等自备。

三、日程安排

1.初赛时间:200810-11月,各部门于123前将推荐名单报语委办公室。

2.复赛时间:20081210

3“新春诗会”时间:2008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标准

(一)作品内容:2

1健康向上,主题鲜明

2.文质兼美,适合朗诵

(二)表达技巧:4

1.语音标准,吐字清晰

2.气足声亮,语调节奏适宜

3.表情自然,态势得体

(三)舞台效果:4

1.服饰优美,举止高雅

2.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

六、报名地点

校语委办公室(行政楼309房间),联系电话:65502695

 

党委宣传部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校团委     

 

00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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