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出境服务指南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7/7/14 14:45: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申请“L”签证须提供:
一、 有效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三、 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 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五、 申请“L”签证还须提供:
(一)旅游者
个人申请“L”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游支票、汇票单据、先进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旅游团不得申请团队签证,队友不可抗力原因的,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申请团队钱正奋力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团队旅游签证申请表。
丢失团队签证申请补发,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合本次入境的团队签证复印件。
(二)探亲者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国人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正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几样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3)扶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送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常驻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三)其他人员
1、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F”签证须提供:
一、有效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三、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五、接待单位公函。
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
一、有效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三、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五、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
六、申请居留许可还须提供:
(一)持“Z”签证者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或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二)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三)持J―1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
(四)持L、F签证入境引任职或者就业的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
1、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2、三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法人代表以及国有、三资和私营企业聘请的外籍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父本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3、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须提供文化部或者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五)持L、F签证入境因学习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就读院校的《录取通知书》、JW201表或者JW202表和注明学习期限和公函。
(六)持J--2签证入境作为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
一、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二、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有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户口薄到当地公安机关珍宝,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申报。
三、外国人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或者在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外国人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须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为外国人的移动性住宿工具提供场地的机构或者个人,应于24小时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咨询电话:69620359
(以上内容转载于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